
浦银安盛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
浦银安盛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
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
编制日期:2025 年 6 月 24 日
送出日期:2025 年 7 月 18 日
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,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。
作出投资决定前,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。
一、产品概况
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基金代码 519116
浦银安盛沪深 300 指数增强
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519116
A
浦银安盛沪深 300 指数增强
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9210
C
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
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12 月 10 日 -
期
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
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
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
基金经理 罗雯 经理的日期
证券从业日期 2007 年 10 月 9 日
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
基金经理 陶阿明 经理的日期
证券从业日期 2015 年 3 月 30 日
注: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,本基金增加 C 类份额。
二、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
(一)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
请投资者阅读《招募说明书》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
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,在力求对沪深 300 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,主要通
过数量化模型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,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
投资目标 收益,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。
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目标是:力争使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
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.5%,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7.75%。
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,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、存托凭
证、债券、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。其中,股票资产占基金
投资范围 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90%,投资于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股
票资产的 80%。现金、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
的比例为 5%-10%,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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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。
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。
本基金以沪深 300 指数为目标指数,采用"指数化投资为主、增强型策略为辅"的投资策
略。在有效复制目标指数的基础上,通过公司自有量化增强模型,优化股票组合配置结
主要投资策略
构,一方面严格控制投资组合的跟踪误差,避免大幅偏离目标指数,另一方面在跟踪目
标指数的同时,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。
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×95%+1%(指年收益率,评价时按期间累计天数折算)
本基金是一只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,属于较高预期风险、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
风险收益特征
品种,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、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。
(二)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/区域配置图表
注:由于四舍五入原因,上述各类资产市值占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。
(三)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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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、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4 年 12 月 31 日。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。
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4 年 12 月 31 日。
三、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
(一)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
以下费用在认购/申购/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:
浦银安盛沪深 300 指数增强 A
份额(S)或金额(M)
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/费率
/持有期限(N)
M<100 万元 1.2%
申购费 100 万元≤M<300 万元 0.8%
(前收费) 300 万元≤M<500 万元 0.3%
M≥500 万元 1,000 元/笔
N<7 天 1.5%
赎回费
N≥2 年 0%
浦银安盛沪深 300 指数增强 C
份额(S)或金额(M)
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/费率
/持有期限(N)
N<7 天 1.5%
赎回费
N≥7 天 0%
(二)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
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:
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/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
管理费 1.00%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
托管费 0.1500% 基金托管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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浦银安盛沪深
销售服务费 0.40% 销售机构
审计费用 50,000.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
信息披露费 120,000.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
其他费用 律师费等
注:1.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,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。
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。
(三)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
若投资者认购/申购本基金份额,在持有期间,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:
浦银安盛沪深 300 指数增强 A
基金运作综合费率(年化)
持有期间 1.21%
浦银安盛沪深 300 指数增强 C
基金运作综合费率(年化)
持有期间 1.61%
注:基金管理费率、托管费率、销售服务费率(若有)为基金现行费率,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
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。
四、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
(一) 风险揭示
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。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。
投资有风险,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《招募说明书》等销售文件。
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:因政治、经济、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
性风险,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,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,基金
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,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。
本基金的投资运作主要是围绕两方面展开,一方面是跟踪指数的被动投资策略;另一方面是为获得超
额收益的指数增强型投资策略。
(1)目标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风险
目标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,目标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
可能存在偏离。
(2)目标指数变更风险
根据基金合同规定,如出现变更目标指数的情形,本基金将变更目标指数。基于原目标指数的投资组
合将随之调整,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将与新的目标指数保持一致,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
本。
(3)跟踪偏离风险
①由于目标指数成份股的定期或不定期调整带来跟踪偏离风险。
②由于基金运作、交易成本以及基金流动性需求带来跟踪偏离风险。
(4)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
(5)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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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6)成份股停牌的风险
本基金投资采用的成份股多因子量化α增强策略和非成份股优选增强策略由于对目标指数的适度增强
可能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。
(1)市场风险(2)流动性风险(3)信用风险(4)集中度风险(5)系统性风险(6)政策风险
(1)信用风险(2)市场风险(3)其他风险
(二) 重要提示
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,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,也不表
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。
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、诚实信用、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,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
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
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,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。
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,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,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,
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。因此,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,如需及时、准确
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,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。
因基金合同的订立、内容、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,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、
调解途径解决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、调解解决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
委员会,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。仲裁地点为北京市。仲裁裁决
是终局的,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。
五、其他资料查询方式
以下资料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.py-axa.com
客服电话:400-8828-999 或(021)33079999
《浦银安盛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、《浦银安盛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
基金托管协议》、《浦银安盛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》
定期报告,包括基金季度报告、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
基金份额净值
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
其他重要资料
六、其他情况说明
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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